(通讯员 付书科)近日,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许承光教授团队在《经济要参》上发表题为:“互联网营销中‘流量造假’的规制困境及规制对策”的署名文章。
文章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论述,认为“流量造假”是互联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具有综合性,需要法律法规予以综合治理。通过调研发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流量造假”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规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技术水平的提升,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有所表现,并且在对“流量造假”的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困境。这些困境主要表现为法律责任与义务规定过轻、执法过程困难、司法救济和惩戒力度不够。应当加重“流量造假”行为人和互联网平台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改革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司法救济和惩戒力度等法律规制对策。
《经济要参》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管主办的中央级经济类刊物。主要研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审核:杨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