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现就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推荐、立项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项目优先资助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二、申报要求
1.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我校本部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项目必须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造性。创业训练项目需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社会经济效益。
3.学生申报的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4)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5)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的相关项目;(6)学生自主拟定的相关项目。
4.每个学生只能在一个申报项目中担任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6.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且需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特别优秀的项目如需延长一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延期结项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年。
7.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本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历年存在未结题项目不得指导。
8.项目立项后应积极开展研究,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结题的项目或阶段检查不合格终止的项目,除追回所资助经费外,将核减其所在学院第二年的立项数量。
9.鼓励学科交叉型科研项目的申请。涉及到多个学院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动员和学生申报:学院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团队确定选题并进行必要的调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填写意见。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院拟推荐项目。
3、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书《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支撑文件,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还需要提交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名+负责人+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为5月22日以前。电子版提交地址:2524501525@qq.com;纸质版提交地址:法商学院413。
申报“大创项目”的个人或团队可申请加入学院创新创业群(群号:430314229),也可以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马老师,法商学院413室;李帅(学生助理)法商学院413室。
附件:
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3.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