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和《武汉工程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杨克平
成员:张艳 孙勇 付书科 代江龙 罗嘉航 李树训 尤喆 龚梦琪
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任:付书科
成员:王媛 穆海梅 杨璐 邓炜 许刚 贺阳 宋佳丽 王颖 杨力旭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全程监督。
组长:张艳
成员:叶芳 唐梅玲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四、遴选方式与推荐排序
1.学院推免类型为普通推免生,申请人须于9月9日17:00前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表1)及《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表3),并提交给学工办贺阳老师处;其中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2.推免报名工作截止后,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3.学院按照各申请人综合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原则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见《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4.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候补比例,按照总成绩排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各专业(方向)内如有学生自动退出,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本专业无递补的,再按专业大类(法学类、经贸类)候补,最后学院统筹。
五、推免名额分配
1.学校下拨计划18个,其中法学类12个、经贸类6个,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方向) | 分配指标数 | 专业大类候补排序 |
2023法学 | 6 | 2 |
2023法学(辅修英语) | 3 | 3 |
2023法学(涉外法务方向) | 2 | 4 |
2023知识产权(大数据与网络法学方向) | 1 | 1 |
法学类小计 | 12 | / |
2023经济学(大数据金融方向) | 4 | 3 |
2023经济学(CFA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方向) | 1 | 2 |
2023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贸易方向) | 1 | 1 |
经贸类小计 | 6 | / |
总计 | 18 | / |
注:(1)本专业申请人不足或候选人在学院向学校提交推免结果前向学院申请放弃则启动候补程序。(2)若出现候补情形,按先专业内候补,再专业大类(法学类、经贸类)候补,最后学院统筹。(3)大类候补排序见上表。
六、报名条件和工作程序
1.报名条件以《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等文件为准。
2.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准备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前交学工办贺阳老师处,并签订承诺书。申请表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后由学院本科教学办杨璐复核。所有奖励证明材料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入学开始,至2026年9月9日。
3.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要求学生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确认。
4.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现场计算总成绩,申请者逐一确认签字。
5.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后提交学校相关部门。
七、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9月5日前 | 学院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202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公布实施细则。 |
2 | 9月7日-9日 | 1.学院召开推免动员会; 2.学生填写申请表、准备支撑材料; 3.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各类支撑材料并签订承诺书; 4.学院当面逐一审核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请学生签字确认; 5.公示材料原件。 |
3 | 9月10日 |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现场计算总成绩,申请者逐一确认签字。 |
4 | 9月10日-14日 | 学院公示初选名单,并接受咨询处理异议。 |
5 | 9月14日 | 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部门。 |
注:学生上交材料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提供,过时补充材料一律无效。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学院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学院推免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学院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申诉电话:027-63497509;邮箱:16032743@qq.com
九、学院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1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表2 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