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成立以下工作组:
(二)资格审查组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主要职责: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有意愿学生请加入学院推免复试群,群号:464771737,时间地点群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院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一般采取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掌握情况。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录取工作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二)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法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5524927;邮箱:witfsyjs@163.com
法商学院监督电话:027-63499693;邮箱:544047215@qq.com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及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5年9月17日